淺論仿制
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裝備制造業在艱難中成長,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對這些成就,贊譽的聲音有,質疑的聲音也有,在那些質疑的聲音中,說中國人只會仿制的聲音顯得格外刺耳。就裝備制造業而言,究竟應該怎樣看待仿制的問題呢?我們的觀點如下:
首先,仿制是發展中國家裝備制造業發展的必經階段。縱觀世界各國工業發展史莫不如是。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當初的日本汽車,就是靠模仿歐洲汽車起步的。這沒有什么丟人的。我要造汽車,當然不用從研究輪子怎么造開始,別人的經驗完全可以拿來。人類的智慧文明發展,本來就是有傳承的。所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的更遠,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其次,仿制不是盜版,不是犯罪。無論是在世界還是中國,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都是實實在在的。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IPAD商標案和喬丹商標案,都充分說明,即使在現階段的中國,法律對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保護都是很到位的。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企業很難大張旗鼓地生產銷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產品,特別是在裝備制造業。
再次,仿制不是目的,一個企業要想發展壯大,永遠不能停留在仿制的階段,必須有創新的愿望和創新的能力。我們要向日本汽車企業學習,真正做到青出于藍而勝于藍。
就拿我們公司為例,我們的吸塑包裝機在付出大量財力物力和市場份額的情況下充分吸收和利用了歐洲幾個同類產品的設計經驗,在品質和性能上基本達到了相應水平。同時在此基礎上我們開發出了全新的自主產品:自動平移式封口機。從仿制開始,在改進中成長,靠創新壯大,我們公司正在沿著這樣一條正確道路不斷前進。